阳谷县科技局主要职责
阳谷县科技局主要职责涵盖科技发展规划、政策制定、组织实施等多方面,具体如下:
一、起草科技发展规划、政策,负责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的起草。
二、制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,统筹协调科技项目实施,负责科技重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、综合平衡、评估验收。
三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,负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,参与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。
四、促进农村、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,归口管理农业科技园区,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工作。
五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促进农村、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,提出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,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。
六、参与编制县重点科学工程建设规划,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,推进全县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。
七、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。
八、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,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,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。
九、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,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,优化科研机构布局。
十、归口管理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,负责技术合同管理、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组织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,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,负责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、吸收和再创新工作。
十二、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,组织制定并实施科普规划和政策,统筹协调全县科普工作,承担科技宣传、科技信息、国防科技动员、科技应急管理、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。
十三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,提出相关政策建议,指导全县科技培训工作。
十四、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,承担和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。
十五、承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咨询工作,协助实行专利行政执法和专利保护,指导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实施。
十六、管理专利文献,指导、协调全县专利文献的研究、开发和利用,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专利信息、知识产权咨询服务。
十七、依法调处专利侵权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,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,为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的专利法律顾问提供咨询。
十八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根据“权责一致、有权必有责”的要求,县科学技术局在负责上述工作的同时必须对行政“不作为”、“乱作为”和“慢作为”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扩展资料
阳谷县科技局是主管阳谷县科技工作、专利工作和科技成果应用的阳谷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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